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学习践行有关精神,11月28日晚7点,我院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在党团活动室召开了关于《条例》的学习研讨会。
学生党支部书记于笑寒同志在会上为大家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带领大家一起进行了讨论。在研讨会上刘福生同志发言说:党内监督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豆燕飞同志说: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八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其中,制定这个条例是严肃我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系的需要。
通过本次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要更加注重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条例》与《准则》,能够正确运用《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加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