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有效的评价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效果,规范社会实践学分制计算办法,经研究,决定按以下条款认定:
暑期团队社会实践加分
(一)在社会实践开展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
1、有合格的实践考核卡记;
2、提交合格的个人实践报告(心得体会);
3、提交合格的个人实践日记,开展实践活动期间每天一篇;
4、活动时间达到15天;
根据团队最终评审等级:院部级团队记0.5分,校级优秀队记0.55分,校级重点队记0.6分,校级示范队记0.65分,省级实践队记0.7分,国家级记0.75分;
社会实践个人、调研报告获得表彰:校级记0.2分;
团队获得社会实践优秀活动成果奖,记0.2分。
注:表彰按单次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个人不得同时获得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两项表彰。
(院级队得分区间0.5—0.9、校级队得分区间0.55—1.3、省级队得分区间0.7—1.45分、国家级得分区间0.75—1.5分)
二、个人社会实践加分(暑假、寒假)
(一)个人在实践活动中有合格的实践考核卡并提交合格的个人实践报告(心得体会),记0.25分;
(二)个人在寒假社会实践中被表彰为优秀实践报告的:校级记0.1分。
(得分区间0.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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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