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研究安排本支部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上报学院党总支。
2、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支部内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学院党总支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班级团支书、班长保持密切联系,交流看法,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党支部与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的关系,分配好支委会各委员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党支部内部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支部大会,督促党小组定期过好组织生活。加强团结,搞好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组织开展党员经常性的先进性教育,抓好党员目标管理和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及组织发展工作。
7、抓好党支部建设立项的规划、实施、总结、申报评优等工作。
8、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并向学院党总支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9、负责审阅相关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发展前综合政审意见、党支部决议等主要材料并提出修改意见。
10、负责征求针对相关对象的群众意见,包括召集群众座谈会、到所在班级进行测评和到社区中心进行函调,广泛征求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11、认真完成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